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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二级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更好地为工会会员服务,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京工发〔2016〕24号)文件要求,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工会财务管理办法》《北京交通大学工会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校内各二级工会单位。
第三条 二级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工会和学校工会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独立管理原则。校工会统一核算二级工会经费,二级工会每年底根据工会工作计划向校工会上报下一年度工会经费使用计划。
(三)服务职工原则。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会员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四)勤俭节约原则。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 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章 二级工会经费收入
第四条 二级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
(一)工会会员交纳会费收入。学校划拨的从会员职工工资中代扣的会费,及校工会收取的二级单位自聘人员会费。校工会将会员会费全额拨付至二级工会使用。
(二)工会活动经费收入。
1、校工会根据各二级单位事业编制和校统筹聘用制人员数、按照统一标准向学校申请划拨二级工会活动经费。各二级单位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参照学校标准将自筹经费上交至校工会用于补充经费不足。
2、自筹经费单位(后勤集团、校医院、远程学院等)学校不划拨经费,由各单位自愿参照学校划拨标准上交校工会。
3、京外校区暂不划拨、不上交,自行核算管理,每年向校工会报告工会活动经费收支情况。
4、学校划拨经费和单位上交经费均以一定额度的方式拨付至二级工会使用。
(三)上级补助收入。市级及以上给予的先进职工小家、暖心驿站等奖励金,校工会系统评优表彰的奖励金等。
(四)其他收入。除以上收入之外的各项收入。
第三章 审批权限和流程
第五条 二级工会经费由校工会财务负责人授权二级工会主席负责签字审批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对于5万元以下的经费支出,校工会财务负责人不再签字审批。对于5万元以上的经费支出,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工会财务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审批。
第六条 二级工会经办人事前向二级工会主席请示支出事项,二级工会主席审批同意后,按照工会财务管理要求执行并获取合规票据,票据由经办人签字后报二级工会主席签字审批,方可在校工会进行财务报销。
第四章 二级工会经费支出
第七条 二级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包括:组织文体活动发生的各类支出、慰问活动发生的各类支出和职工之家支出等。
(一)组织文体活动发生的各类支出。
1、奖品。组织竞赛类的文体活动可为参赛者发放奖品,设奖方式分为两种:一是设参与奖,可为所有参赛者发放一份奖品,人均不超过150元;二是分等级设置奖项,获奖人数不超总参与人数的2/3,一等奖人均不超过500元,不能再设参与奖。奖品按实际获奖人数购买,发放不能有剩余,且必须有活动签到表和奖品签收表,签收表不允许代签(特殊情况除外)。春节联欢会可为全体参与人员发放参与奖,人均不超过150元,讲座、座谈、投票等活动不能发奖。
2、食品、饮料、用餐等。组织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少量食品、饮料,人均一般不超过30元。组织活动过程中确实需要用餐的,要附用餐人员名单,校内活动执行工作餐标准,人均不超过30元;校外活动执行标准为早餐人均不超过30元,午餐、晚餐人均不超过50元。
3、服装。职工文化活动,所需服装原则上采用租赁方式,确需购置的,人均低于100元的,可以配发给职工个人,人均高于100元的,应由购置单位集中保管;职工体育活动,可为参赛者购置服装,购置的服装属于购置单位所有,同一比赛项目每三年购置一次且人均不超过1000元。服装发给个人须有签收表,签收表不允许代签(特殊情况除外)。服装集中保管须有说明,明确存放地点及保管负责人。
4、交通费。包括组织活动租用的大巴车费用,及工会相关活动发生的少量出租车票,每张票均需写明相应活动事由。公交卡充值票、汽油票不可报销。
5、门票。春秋游,观看文艺类演出、体育类比赛,参观展馆等,门票不超过150元标准,统一开具发票报销,少量门票可以直接凭票根联报销,确保金额、盖章显示齐全。可为会员办理北京市公园年票。
6、电影票。组织会员集体观影活动,时间不便统一协调的可给会员购买单场次的电影票兑换券,单位统一购买统一开具发票,不能凭票根直接报销。一次一人最多发2张,人均总金额不超过100元,一年内组织观影活动不超过两次。不可发放储值性质的电影卡。
7、劳务费。工会组织各类讲座、兴趣班的讲课费,工会相关活动发生的劳务费。每月25日之前提交劳务费发放说明和劳务费发放表(工会网站下载),准确提供收款人户名、卡号、开户行、身份证号、手机号五项信息。
劳务费税后执行以下标准:副高级及以下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500元。劳务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
(二)慰问活动发生的各类支出。
1、“十必访”慰问。《工会关心教职工“十必访”规定》(校工发〔2020〕6号)文件中规定的会员结婚、生子、生日、新入职、退休、献血、住院,直接从校工会经费中列支发放慰问品,二级工会经费不能重复列支慰问。二级工会可以组织会员集体生日会和新退休职工欢送会。
会员重病、去世、灾祸的,可申请学校和北京市慰问金,二级工会根据自身经费情况可以配套慰问。二级工会需要配套慰问的必须建立相应的慰问制度,明确慰问标准和形式,慰问标准参照学校标准。
2.特殊情况慰问。如遇严重雾霾天气、疫情等特殊情况,可以给会员购买口罩等防护用品,人均不超过100元。对暑期高温和寒假新年在岗的特殊岗位职工,二级工会可以配套慰问,建立相应的慰问制度,明确慰问标准和形式。
(三)职工之家支出。职工之家设备的购置及维修。小件日常用品可直接购买报销,大件设备按照固定资产采购要求购买,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明确负责人,定期清查盘点。
(四)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礼品等不能用工会经费列支。校工会组织的活动二级工会不能重复奖励。工会经费只能用于在职会员,不能用于退休职工、返聘职工。工会经费不能购买商业保险。
第五章 财务报销规定
第八条 二级工会经费支出统一在校工会进行财务报销,报销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发票要求
1、发票抬头:北京交通大学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1110000718751030M(必填)。
2、发票内容必须据实开具,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有明细清单。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可报销。
3、每张发票背面写清楚事由,至少需经办人、二级工会主席两人签字,发票超过一张必须使用工会粘贴单(工会网站下载),准确填写合计张数和合计金额等。
(二)采购及结算
1、购货渠道。实体店、网购、异地商家均可,要求商家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并符合校工会的结算方式。
2、结算方式。校工会财务支持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转账支票、对公汇款等结算方式。单笔支出1000元以下上述结算方式均可。单笔支出1000元(含)以上须使用转账支票、对公汇款或银行卡结算,不予报销现金。预借支票或对公汇款预付款的,需填写工会借款单(工会网站下载),两周之内应交回发票和所需附件材料完成报销。刷银行卡结算的,需附刷卡凭条或打印银行卡交易记录,报销说明中写明银行卡户名、账号和开户行等信息。单笔支出1000元(含)以上如使用微信或支付宝结算,必须选择绑定银行卡支付,打印含收款方单位名称、账户信息、消费日期、金额等消费记录截屏,且确保收款单位名称和发票开具单位名称一致,微信零钱或支付宝余额等支付视为现金结算,不予报销。
3、大额采购。单次购买金额在1万元(含)以上的大额采购,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工会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办法》执行采购程序,采购计划表、询价单、采购合同、流程图均可在工会网站下载。
(三)附件要求
1.发票明细。如发票未开具明细内容,需提供购物小票或商家开具的明细单。
2.发票真伪查验证明。单张发票金额3000元(含)以上,需打印查验真伪证明。
3.报销说明。写明活动事由、发生费用及报销方式,如有奖品发放,报销说明需写明奖项设置和发放办法,且附奖品签收表。报销说明需二级工会主席签字。
4.活动报道。如未发布活动报道,需在报销说明里附加活动照片。
5.大额采购的,需附采购计划表、询价单、采购合同。
6.“十必访”报销或慰问金申请,需填写工会“十必访”人员信息表或工会会员慰问金申请表(工会网站下载)。
7. 一事一报,银行和现金结算票据需分开粘贴。
8.所有附件均使用B5纸打印。
第六章 经费执行及调整机制
第九条 二级工会经费的拨付和使用执行以下机制:
(一)工会会费由校工会全额拨付二级工会使用,额度可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学校划拨活动经费的单位,由校工会向二级工会拨付学校划拨额度的70%,年中如遇经费不足,二级工会可向校工会申请拨付剩余的30%。申请续拨时,需二级工会提供工会经费已使用情况和预计使用计划等申请材料。
如二级工会当年经费支出总额未达到当年经费收入总额的70%,剩余未拨付额度将不再拨付,用于补充校工会经费统筹使用。
如学校划拨活动经费的单位用自筹经费补充上交工会经费,补充部分由校工会全额拨付至二级工会使用,额度可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自筹经费单位,由校工会全额拨付已上交经费额度,额度可结转至下一年度使用。
(四)上级补助收入,由校工会全额拨付二级工会使用,限当年使用,年末未使用将收回补充校工会经费。
(五)二级工会经费应当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充分使用工会经费,并逐年减少结转额度,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工会系统的年终考核。
第七章 监督机制
第十条 二级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接受市总工会、教育工会和学校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
第十一条 二级工会定期向二级工会委员会汇报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工会会员的监督。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经第十三届校工会委员会第七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原《北京交通大学二级工会会费使用管理办法》(校工发〔2014〕 7 号)即行失效。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